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2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24]196准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东区水厂。

2.2工程建设规模:1、新建预臭氧接触池、二级泵房及配电间、排泥排水池、臭氧制备间各1座,土建规模30m3/d,设备按供水规模30m3/d安装。2、新建浓缩池、脱水机房,日处理绝干污泥量12.0t3、河道迁改、泥库清淤、沉淀池改造、滤池改造、加药间改造、配电间改造等现状建构筑物的技术改造4智慧水厂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含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2标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及项目概算表中列明的工程费用中所涉及的所有构筑物、建筑物、给排水工程、总平工程(含河道迁改)、电气工程等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20550.84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311904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3  5 9 0000秒至2025 3 11 17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3379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77863转807,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邱云锦、陈必、谢绍当、郑文华、郑欣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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