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厝·凤鸣天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厝·凤鸣天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5]A0200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建工福厝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建工福厝置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厝·凤鸣天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西环中路西侧,斗池路南侧,中利佳园东侧,凤凰新村周边出让地块一。
2.3计划总投资:总投资153517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37812万元。
2.4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16335m2,总建筑面积约68600m2,(其中地上约51700m²,地下约16900m²),建筑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超过1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100m(其中住宅高度21m以上),最高层数30层。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2.6.1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复核现行管理规定,复核国家验收标准;
2.6.4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
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发改、自规、人防等相关部门建审手续的报批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至交付阶段,竣工备案配合服务不限于竣工图、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分析图、销售合同房型贴图、两书附图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①方案设计: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和发包人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节能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海绵专项设计、充电桩工程等各专业内容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需满足规划报批、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等相关要求。不包含绿化景观工程、售楼处装修、公区装修、装配式设计。(除规划概念设计外)
②施工图设计: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节能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幕墙工程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景观工程、售楼处及户型套内装修工程、海绵专项、管线接驳、周边配套道路等第三方专业深化单位的设计。质量和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市政交通、燃气、水务、电力、防雷、建筑面积测绘及绿色建筑等相关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报建要求。不包含绿化景观工程、售楼处装修、公区装修、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设计。
③配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外配套工程、智能化、夜景照明、标识标牌、幕墙门窗及栏杆百叶、电梯、发电机(含机房深化)、抗震支架、二次供水(含泵房标准化)、广电、通信、充电桩专项等)。
④不包含本项目所另行委托的自来水公司一次供水、一户一表用电、燃气设计等,但应配合各专业对应的设计审核。
⑤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各专业深化设计技术复核服务、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BIM设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2.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住建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3.工程勘察:本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工程物探(含管线物探)、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审图施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其他咨询: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工作(含三维模型、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土方测量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以下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除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以下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须一人一岗担任,不得兼任)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应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3月12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31日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建工福厝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9-3号,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305778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15260798559、0591-28059653
联系人:郑先生、游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79号6楼
联系电话:0591-8337434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